利好 | 苏州发布夜间经济政策措施,无人超市、无人文创商店、无人健身房等新业态榜上有名!
时间:2020-04-28    作者:无感猫

近日,江苏省苏州市正式印发通知,公布加快苏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。夜经济是指从当日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所发生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,无论是夜宴、夜饮,还是夜唱、夜购,夜间消费大多是服务性消费,几乎涵盖了商业、交通运输业、餐饮业、旅游业、娱乐业等所有第三产业。“夜间经济”作为都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、活跃度的重要标志。苏州发布的夜经济发展政策中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亮点,即在保障传统经济业态发展的同时,也明确鼓励、推动和发展部分创新业态,如无人超市、无人文创商品和无人健身房等创新业态。这对于当前正处在调整期的无人领域业务企业是个非常好的信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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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为繁荣发展苏州夜间经济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、多元化、便利化消费需求,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,加快促进疫后消费回补升级,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意见和市委、市政府“开放再出发”的决策部署,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对标一流、包容多元的原则,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为抓手,突出文化旅游在夜间经济中的带动作用,全力打造“姑苏八点半”苏州夜间经济品牌,规划建设一批文商旅深度融合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经济示范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、业态多元、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,推动夜间经济全面繁荣,助力建设“现代国际大都市、美丽幸福新天堂”

二、工作目标

2022年,建设20个以上市级、5个以上省级、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夜间经济对苏州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,跻身全国夜间经济十强前列,努力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

三、主要任务

  (一)繁荣发展夜间文化消费

  鼓励研发适用于夜间消费的个性化、时尚化文创产品和活动。支持图书馆、品牌书店等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,完善夜间服务,开展多业态经营。

鼓励企业打造付费自习室、24小时书店、无人文创商店等新业态举办夜间读书会、夜间文化沙龙等活动,形成知识消费新热点。

  各地要结合消费热点,举办特色鲜明、风格突出的文化夜市。(责任单位:市文广旅局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商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繁荣发展夜间旅游消费

鼓励景区、景点、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特色夜间旅游体验活动,打造一批夜游园林项目,推出文博场馆夜间特展、演艺等体验项目。

  优化丰富水上旅游产品和服务,打造苏式水上夜游线路。各地要结合夜间旅游资源和需求,至少打造1条夜间旅游特色线路。(责任单位:市文广旅局、市园林绿化局、市城管局,苏州文旅集团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繁荣发展夜间娱乐消费

积极发展昆曲、评弹、话剧、歌舞演出等“剧场经济”,着力打造10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艺术感染力的小剧场演出,形成“江南小剧场”品牌。

  支持演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、音乐剧、歌舞剧等各类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。鼓励画廊、商业综合体在夜间举办特展,开展夜间艺术品交易、拍卖活动。

  规范发展KTV、特色影院、电竞娱乐、密室逃脱等娱乐服务业,加大新兴娱乐项目的引进和培育。(责任单位:市文广旅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园林绿化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体育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四)繁荣发展夜间餐饮消费

  结合江南文化,推出非遗特色、时令美食、苏式小吃、船游(车游)美食等一批“美食+文化/场景”的特色主题餐饮,打造“姑苏美食”品牌

  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餐厅、知名酒吧,丰富餐饮消费业态,发展一批“深夜食堂”。鼓励开展特色派对、啤酒节、美食节等活动。

各地要结合实际打造1条美食夜市街区,全市形成“10大美食夜市”品牌,满足市民和游客差异化餐饮需求。(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文广旅局、市市场监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五)繁荣发展夜间购物消费

  鼓励特色购物中心、大型百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,举办夜间时尚走秀、文化体验等活动,打造知名夜购品牌

  加强对老字号、苏工苏作等资源的挖掘和提炼,开发苏州特色城市伴手礼。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、无人超市等业态,支持企业开展深夜不打烊、夜间专属折扣、夜间集市等促销活动。

各地要结合区域特色,着力打造1~2个商业服务功能齐全、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特色商圈。(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文广旅局、市市场监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六)繁荣发展夜间健·美消费

  鼓励足球、篮球、羽毛球、冰雪、攀岩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至22点,增加夜间体育培训、体育文化供给。

发展无人健身房、24小时健身房等新业态。新建、改建一批城市灯光球场,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。鼓励引进高水平篮球、足球等商业赛事,支持举办夜跑、夜钓、篮球、足球等夜间大众体育赛事活动。

  发展夜间美容,鼓励美容品牌机构延长夜间服务时间,推出夜间专享折扣,推动产业健康发展。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市场监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七)繁荣发展夜间住宿消费

  鼓励酒店引入非遗体验、文艺表演项目,发展主题文化酒店、生态庄园酒店、帐篷酒店等特色旅游住宿。

鼓励利用古建古宅改建为主题文化精品民宿,打造凸显苏州特色、深受年轻消费者追捧的民宿品牌。各地要突出区域特色,打造提升一批特色旅游酒店和精品民宿。

全市集中推出“10大特色旅游酒店”和“10大精品民宿”品牌。(责任单位:市文广旅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资源规划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队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四、支持措施

  (一)加大资金支持力度

  加大政府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,对改造提升、促进消费等繁荣夜间经济的重点项目及相关措施给予资金支持。

鼓励引进培养文创设计、营销策划等特色人才,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。

创新消费补贴直补机制,鼓励夜间经济市场主体加大促销力度,创新促销手段。(责任单位:市文广旅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优化夜间交通服务

  调整优化交通限行措施,完善交通停车诱导系统建设,有条件的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要将停车位夜间向社会开放,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,优化夜间停车收费标准。

延长夜间经济地标、重点商圈等区域周边地铁及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,优化调整“苏州好行”等夜游专线线路,鼓励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夜间重点区域车辆调配。(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机关事务局、苏州轨道交通集团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

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或路段开展夜间特定时段“店外设摊”和“集中夜市”试点,鼓励企业制作有特色、有文化的店面招牌。

对符合条件的60平方米以下的微型餐饮单位由审批改为备案,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。依法放宽企业夜间促销活动审批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

推进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模式,对精品民宿发展进行包容规范管理。(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资源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文广旅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队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四)加强消费诚信建设

  建立消费投诉联动处理机制,探索实施“无理由退货”试点。提高国际信用卡支付、电子支付、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便利度。

实施“自愿承诺+信用管理”模式,建立黑名单制度,完善商圈、街区“诚信联盟”建设。加强执法巡查,坚决打击不诚信经营、欺客宰客等行为。(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商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五)丰富媒体宣传服务

  强化夜间停车、夜间公共交通、夜间消费地图、夜间节会活动信息发布。

  鼓励各类媒体开展夜游、夜食、夜购等系列宣传活动,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,对参与夜间经济宣传推广的商家给予广告宣传费用优惠。

  创新营销手段,组织开展“上有天堂、下有苏杭——苏州都挺好”旅游推介(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文广旅局,苏州日报报业集团、市广电总台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五、组织保障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,市委、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,构建市、区(县)联动,部门参与的工作网络,完善联席会议、信息报送、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, 探索建立夜间经济统计监测体系。

建立“夜间市(区)长”制度,由政府分管领导任“夜间市长”“夜间区长”,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工作,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。(责任单位:市政府办公室、市统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二)加强规划引领

  制定夜间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,做好业态发展引导,完善区域空间布局。以“姑苏八点半”等文旅品牌为示范,在重点文商旅资源富集区、大型城市综合体、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,从设施改造、品牌集聚、业态互补方面,着力推动文商旅、游购娱融合发展。

逐步推进夜间经济区域5G网络全覆盖,改造提升美化夜间景色。各地要结合实际、因地制宜、因势利导,打造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、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。(责任单位:市资源规划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广旅局、市市场监管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  (三)加强风险防控

  制定夜间消费风险防控应急预案,加强对重点商圈、街区和场所的夜间巡控警力,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,加大技防资金投入,提高夜间安全保障水平,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。(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)  转载(自动售货机产业资讯